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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考风建设精神,学校决定统一安排期中考试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好本学期的期中考试工作。

一、考试时间安排

教学周第10周(2018年5月14日至5月20日)。

二、考试科目及涉及范围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专业课程特点,每个专业、每届学生(本科拟定大二和大三、专科拟定大二)选取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中至少1门课程进行期中考试。

三、考试形式

(一)采用面试、口试等方式进行考试。

(二)笔答试卷考试(可采取学生出试卷并做出标准答案,教师对学生出的试卷及答案进行评分;或由学生出题,教师遴选组成一张试卷等形式)。

四、试卷命题要求

(一)采用面试、口试的科目需要有学生签到单、题签(相当于试卷)、标准答案,以及每个学生所抽题目和答题过程的详细记录。

(二)采用笔答试卷的考试科目要求使用期中试卷模板。

(三)笔答试卷考试时间控制在60分钟-100分钟之间,面试、口试时间由教师自行决定。

(四)命题时无需使用三联单及双向细目表。

五、考试组织及要求

(一)请各学院提前通知学生做好期中考试准备。

(二)要求不随堂,必须单独进行考试(面试、口试可以随堂进行),考试组织与结业考试要求相同,考试时间不允许占用学生上课时间。

(三)参加期中考试的学院需在2018年5月4日前向教务处考务科报送考试日程,并注明考试形式。

(四)无法组织期中考试的学院需提交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批。

六、成绩录入

(一)教师批阅完试卷后,成绩单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

(二)期中考试的成绩不单独录入教务系统,待课程结业考试结束后,与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同时录入教务系统中。

(三)期中考试成绩占学生总成绩的比例可由各学院根据课程特点予以设置,一般控制到20%或30%。

七、试卷保存

学生试卷等资料要求学院保存到学生毕业后一年,以备查询。

注:请登录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内下载《试卷相关文件及模板》。

                                     教务处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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