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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专业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措施

时间:2019年05月27日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落实《高等师范院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基本要求》文件精神,细化《长春师范大学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实施办法》, 化学专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专业认证为切入点,牢固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充分体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的宗旨,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培养合格化学教师。

二、基本目标

 开展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全过程的教师职业技能系统训练和考核,改进实践教学方法,促进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形成,以考促练,以练促进。

三、训练、考核对象

 化学专业一、二、三年级学生。

四、训练、考核内容

项目

年段

训练内容

训练方法

考核方式

成绩权重

普通话

语音

一年上期

正音正字

开设技能训练课

现场口试、朗读抽签内容

百分制:

语音25%朗读:25%

考级二乙以上50%

朗读

一年下期

经典朗读

布置任务,自主训练,组织相关活动督促与考察

现场口试、诵读自选内容

硬笔字

钢笔

二年上期

笔画结构

布置任务,自主训练,组织相关活动督促与考察

现场面试、书写抽签内容

百分制:

钢笔50%

粉笔50%

粉笔

二年下期

笔画机构

笔顺布局

开设技能训练课

现场面试、书写抽签内容

实验能力

二年级

演示实验

教具制作

开设实验技能训练课、组织比赛

抽签面试

百分制

班级管理能力

三年级

日常管理

组织活动

开设班主任技能训练课、组织比赛

抽签面试(突发事件处理 等)或设计(模拟)班会

百分制

教学能力

教学设计

教学实施

开设教学技能训练课、组织比赛、教育见习、实习

面试

百分制

五、成绩评定

1.各项能力的考核成绩按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标准评定。每个项目均按百分制计分,并分为四个等级:85-100分为优,70-86分为良,60-69分: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2.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其相应项目的技能考核成绩可认定为优秀等级。

 

 

 

化学学院

2019年5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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