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专业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措施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落实《高等师范院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基本要求》文件精神,细化《长春师范大学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实施办法》, 化学专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专业认证为切入点,牢固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充分体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的宗旨,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培养合格化学教师。
二、基本目标
开展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全过程的教师职业技能系统训练和考核,改进实践教学方法,促进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形成,以考促练,以练促进。
三、训练、考核对象
化学专业一、二、三年级学生。
四、训练、考核内容
项目 |
年段 |
训练内容 |
训练方法 |
考核方式 |
成绩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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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 |
语音 |
一年上期 |
正音正字 |
开设技能训练课 |
现场口试、朗读抽签内容 |
百分制: 语音25%朗读:25% 考级二乙以上50% |
朗读 |
一年下期 |
经典朗读 |
布置任务,自主训练,组织相关活动督促与考察 |
现场口试、诵读自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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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笔字 |
钢笔 |
二年上期 |
笔画结构 |
布置任务,自主训练,组织相关活动督促与考察 |
现场面试、书写抽签内容 |
百分制: 钢笔50% 粉笔50% |
粉笔 |
二年下期 |
笔画机构 笔顺布局 |
开设技能训练课 |
现场面试、书写抽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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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能力 |
二年级 |
演示实验 教具制作 |
开设实验技能训练课、组织比赛 |
抽签面试 |
百分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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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管理能力 |
三年级 |
日常管理 组织活动 |
开设班主任技能训练课、组织比赛 |
抽签面试(突发事件处理 等)或设计(模拟)班会 |
百分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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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能力 |
教学设计 教学实施 |
开设教学技能训练课、组织比赛、教育见习、实习 |
面试 |
百分制 |
五、成绩评定
1.各项能力的考核成绩按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标准评定。每个项目均按百分制计分,并分为四个等级:85-100分为优,70-86分为良,60-69分: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2.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其相应项目的技能考核成绩可认定为优秀等级。
化学学院
2019年5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