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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8年04月24日 13:50 教学秘书 点击:[]

关于申报2018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项目类别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要求本科生团队或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商业计划书、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实验、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

3.创业实践项目要求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结合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型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要求请按照《长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执行。重点选拔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对已有一定研究基础和成果的项目(需有证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2.考虑到开展项目研究宜在对专业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申请人一般应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要求申请者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实践能力,对科学研究、创业活动有浓厚兴趣,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开展。

3.项目参与人数一般为3-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由主持人所在学院申报)。对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每个项目原则上应当由1-2名校内教师或企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学生限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每位指导教师每一年度最多可指导2个项目。

4.确定项目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时,应考虑知识基础和科研能力,在1年研究周期内能够完成。

5.申报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并进行充分论证,不得照搬或节选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申请表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抄袭拼凑等学术不端现象。选题要求如下: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是实验研究、产品研发、发明创造、调查研究等;

(2)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选题范围要适当,目标内容要清晰明确,技术或商业模式要有所创新,保证团队每一位成员均能从中获得不同方面的创业训练;

(3)创业实践训练计划项目不宜过大,要保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切实可行,根据条件、经费、时间和能力等统筹考虑。

6.达到预期成果,将作为结项主要考查点之一,因此立项时预期成果的设立应切实可行。

7. 2017年大创项目按照项目运行时间,撤项的项目团队负责人、成员及指导教师不得申报2018年大创项目。

8.申报项目立项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再变更。

9.大创项目应由学生在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因此预期成果第一成果人应为学生。

三、申报程序

教务处负责项目的规划、立项、评审、结项和监督检查,各学院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推荐和过程管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1.各学院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及项目初审工作,并根据项目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研究计划、经费计划、申请者的研究能力以及项目实施等条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2.教务处负责项目复审及省级项目推荐工作,聘请专家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复审和评选,重点审查项目题目和简介、项目是否可行、是否具有创新性以及预期成果除了结题报告外是否丰富等。重点推荐预期成果为学生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专利、著作权、具有市场前景或创新性的产品或实物的项目,对质量不佳的项目要进行严格筛选。专家组对上报项目提出修改建议,复审通过的项目,确定校级立项项目。

3.校级立项基础上,遴选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

四、经费使用

1.学校支持项目经费额度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校级项目上限为1000元、省级项目上限为3000元、国家级项目上限为5000元,执行标准参照当年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

2.经费预算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设立,预算不合理,并兼有恶意提高预算嫌疑的,取消申报资格;预算超过学校配套资金上限的,请说明超出部分经费出处;经费预算需详细写出支出方向及金额,如版面费、图书资料费、测试费、材料费、采样交通费、打印费等;实验材料费需详细列出所需实验材料的名称、规格、用量、单价等内容;经费预算不详细、不清楚、不合理的,取消申报资格。

五、材料提交

请申报人于4月27日前将《长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和《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2048138@qq.com,电子材料以“部门名称——项目名称”命名;《长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纸质版盖章送至化学楼208。

附件1:《长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长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3:《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长春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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